比赛基本原则 1 比赛规则由组委会指定。在比赛中,具体的规则执行由指定裁判进行。 2 选手报名比赛,即视作认可并同意遵守组委会指定的赛事规则。 2.1 每一位选手需签署免责声明,未签署免责声明者视作未参赛。 2.2 选手需保证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全部真实。 2.3 选手需保证身体健康状况适宜比赛,并自行对可能出现的生理损害负责 3 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对组织方、参赛者、工作人员及志愿者造成危害。包括 但不限于: 3.1 在赛场中,选手的一切行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2 选手不得妨碍比赛的正常进行 3.3 选手需遵照比赛工作人员的指示完成比赛流程,包括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 3.4 选手需对其他参赛者、志愿者、赛场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礼貌尊重 3.5 选手需注意保护赛场环境和卫生 赛事安全和保障 1 选手须在比赛报到时提供深水合格证或任意铁三赛事完赛证书,及医院体检报告后,方可完成报到手续并领取参赛包。 1.1 如未能提供深水合格证或任意铁三赛事完赛证书者,须在比赛前一天参加统一的游泳测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将在比赛报到时另行通知。 1.2 如未能提供医院体检报告,原则上只能参加挑战组的比赛,比赛组委会对此有最终决定权。 2选手需对自己的参赛器材负责。器材须符合组委会提出的的安全要求,且不会对他人造成危害。 2.1 如果选手的比赛器材不符合安全要求,组委会有权剥夺其比赛权利。 2.2 如果在比赛中,选手的比赛器材被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组委会有权要求其对器材进行调整,或中止比赛。 3选手禁止携带对比赛安全和正常进行造成威胁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对电子计时产生干扰的磁性物品,玻璃器皿,有毒有害物质,外露的尖锐物品等。 4选手需对身体状况自行评估,如有不适应立即提示赛会工作人员。 5比赛中严禁选手与其他参赛者发生激烈的身体碰撞。 6组委会对赛事安全保有最高权力,在认定赛事和/或参赛者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有权采取措施,包括中止比赛。 7赛会医务人员有判断选手身体状况的最高权力,在选手的身体或生命受到威胁 时有权中止其比赛。 比赛细则 1 选手在转换区需服从如下规则 1.1 转换区仅对选手和工作人员开放,观众、教练不得入内 1.2 转换区内选手需通过走或跑的方式移动,不得骑车或借助其他器材移动。 1.3 比赛中所有的服装更换需在转换区完成。特别地,防寒泳衣只能在转换区脱下,在通往转换区的途中可以被打开和被脱离到臀部 1.4 在转换区中,选手的自行车只得推行。开始自行车赛程时,选手需在通过上车线后开始骑车;结束自行车赛程时,选手需在下车线前下车 1.5 运动员在转换区内不可阻止其他运动员的比赛,不可动用其他运动员的比赛装备 2 选手在游泳赛程中需服从如下规则 2.1 选手必须佩戴由主办方提供的泳帽 2.2 组委会有权依照比赛当日水温情况,确定选手是否可以使用防寒泳衣以及是否强制要求使用防寒泳衣。具体的裁定权力由组委会保留 2.3 选手可以使用任何泳姿进行比赛,也可以踩水或漂浮 2.4 运动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比赛路线前进 2.5 运动员可以站立在水底或抓住静止物体休息,如浮漂或静止的船只 2.6 组委会将依照选手的以往赛事经验和游泳水平、泳姿等,将选手划分进不同的区域依次出发 2.7 禁止使用其他游泳辅助装备,如鳍、蹼、桨、划水板、浮潜设备等 2.8 游泳赛程中禁止穿戴袜子和手套 2.9 游泳赛程中禁止佩戴号码布 2.10 赛会以外的船只禁止驶入游泳赛道 2.11 游泳赛程中禁止非比赛人员伴游 2.12 组委会建议选手使用跟屁虫以保证安全 2.13 比赛中选手如发生不适,安全救生人员将直接停止其的游泳赛程 2.14 选手自愿中止比赛,需向裁判声明。遇到紧急情况时,选手应高举单臂求救。一经正式救助,运动员必须退出比赛 3 选手在自行车赛程中需服从如下规则 3.1 选手须使用符合安全认证的头盔。无头盔者不得参加比赛。 3.2 自行车赛程仅允许使用标准的铁人三项车、计时赛车和大组公路自行车。严禁山地车、折叠车、场地和死飞车、通勤车。组委会有权在验车过程中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参赛。 3.3 自行车赛程中,选手需将号码布至于身后,确保参赛号码可视。 3.4 自行车赛程中,选手需全程佩戴头盔。具体要求为,在上车线前选手需带好头盔,扣紧插扣;在下车线前选手不得摘下头盔。 3.5 比赛过程中禁止跟骑。具体要求为:非超车的情况下,选手不得进入前方选手身后10米的范围内。选手并骑需保持2米以上间距。超车需在30秒内完成。 3.6 处罚:如果选手违反4.3.5,将被裁判处以罚时。奥林匹克距离、奥林匹克距离团队:2分钟;半程奥林匹克距离:1分钟;挑战组:1分钟 3.7 自行车赛程中,选手不得互换比赛车辆,不得接受组委会指定方式之外的器材维护 3.8 赛会以外的车辆禁止驶入自行车赛道 3.9 自行车赛程中禁止非比赛人员伴骑 3.10 选手自愿中止比赛,需向裁判声明 4 选手在跑步赛程中需服从如下规则 4.1 跑步赛程中,选手需将号码布至于身前,确保参赛号码可视 4.2 赛会以外的车辆禁止驶入跑步赛道 4.3 跑步赛程中,选手只允许跑步和行走 4.4 选手自愿中止比赛,需向裁判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