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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你不懂吃!

2014-12-7 00:00| 查看: 777| | 去自行车论坛逛逛

美食导读:中西饮食文化的区别,以吃鱼为最明显,我们住在伦敦的时候,我有时到鱼店去买鱼头回来烧砂锅鱼头,只要两个半先令便可买个大鱼头。我对卖鱼的说:“今晚全家可以大快朵颐了。”他却以怜悯的眼神望望我。我当时不解,后来才发现在英国鱼头是买回去喂猫的。

        在外国住得越久,越想念中国饮食。在港台轻而易举能买到的东西,在这里要费一番工夫才能买到。   我在一家越南人开的超市买到一只老鸡,才2.5美元,兴奋不已,回家在厨房里拉出肚子里的肝、肾、一对鸡爪,拧开水龙头把鸡冲洗一下,就放在锅里,注满冷水,切两块生姜,泡开几朵香菇,丢进锅里,就炖起鸡汤来。这只鸡有头有爪有肝有肾,真难得,不像在美国超市买到的光鸡,真是觉得好惨,问题在于他们怕头怕爪,肝肾都不吃。   我还记得小时候母亲烧鸡汤,用筷子弄开炖得很烂的母鸡,肚子里有一团像珍珠般的东西,蘸酱油非常好吃。妈妈说那是卵。   烧鸡汤的水开了便把火拧小,由它炖几个小时,老鸡炖出来的汤味道浓郁,喝下去整个人都会精神起来。   美国人样样注重年轻的、大的,排骨是用电锯才能锯断的。问题在于,他们的猪都养到三百磅重,这种排骨不能蒸不能炒,只能拿来炖汤。肝、腰都粗得不能下咽,想起香港的腰润粥、生炒猪肝、椒麻腰片,真是垂涎欲滴。   美国有一种叫boneless ribs的排骨,即无骨排骨,还有semi-boneless leg of lamb,即羊腿抽掉了一根骨头,更遑论无皮无骨也无味的鸡胸,美国人认为是极品。这都归咎于美国人对皮对骨头的恐惧。   中西饮食文化的区别,以吃鱼为最明显,我们住在伦敦的时候,我有时到鱼店去买鱼头回来烧砂锅鱼头,只要两个半先令便可买个大鱼头。我对卖鱼的说:“今晚全家可以大快朵颐了。”他却以怜悯的眼神望望我。我当时不解,后来才发现在英国鱼头是买回去喂猫的。现在不知道是否仍然如此。目前在美国,猫是不吃鱼头的,他们有专门为它们制造的无骨无皮的罐头食品。   英国人与美国人一样,他们都不知道鱼头好吃,而最好吃的部分是眼膛,即眼睛部分的肉,色泽洁白,形如桃子。上海人有一道菜叫“烧白桃”,是用青鱼眼膛六副,眼珠本身并不好吃,但周围的肉嫩而肥。做法是用油、葱、姜开锅,将眼膛放入,加酒盖好焖一下,然后加酱油、糖和水,待汤汁收到六成干,翻转一次,随即加菱粉做芡,再翻一次浇上醋起锅。那真是美食中的极品!   鱼腩有几根骨头,外国人也不吃,他们也不知道鱼腩是鱼身上最嫩的部分,淮扬有一道菜叫川鲫鱼肚皮肉,即鱼腩。起热锅,加油,葱姜炸好后,取出葱姜不要,将蘑菇、火腿薄片投入,加鸡汤和酒,用大火滚几分钟,随即将鱼腩投入,一熟即起锅,味香异常。   美国的饮食文化和许多别的方面一样,注重大的,大鱼大肉,正如他们的格言:“The bigger, the better.”鲩鱼有二三十磅重,叫buffalo fish,即水牛鱼,大概他们恨不得鱼也有水牛那么大。这样一来,去骨去皮之后,可以切成鱼排,那就是好鱼了。殊不知,中国人吃鱼,以一斤左右的最适宜,再大就嫌肉粗了。   反之,中国人对水族的研究和欣赏不如洋人。香港水族馆开幕时,民众拥去参观,对陈列的珍贵鱼类指指点点,说:“这条加豉汁蒜蓉,好吃呀!”“那条炸起来,加椒盐,下酒下饭都好!”中西饮食文化不同,见仁见智,没办法。作者:林太乙林语堂次女,著名作家,曾任香港《读者文摘》总编辑。著作有《林语堂传》、《女王与我》、《林家次女》等。

(本文摘自《女王与我》湖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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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美国人,你不懂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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