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竞赛安排 2015年12月27日9:00牧歌山运动员检录 9:30-10:00牧歌山开幕仪式 10:00—11:00牧歌山精英组发枪比赛 11:00—12:00牧歌山大师组/女子组比赛 12:00—12:40牧歌山特邀组发枪比赛 13:00牧歌山颁奖仪式 (注:比赛组别,赛前1小时开始检录,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 八、赛事奖励 组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5-10 10-20 20-30 精英组 3000 2000 1000 500 200 100 100 大师组 2000 1500 1000 500 200 100 —— 女子组 2000 1500 1000 500 200 100 —— 特邀组 1000 800 500 300 200 100 —— 备注共计:27100元。组委会保留奖品更改权利,有权根据赛事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奖品 九、比赛办法 (一)参照最新《国际山地自行车赛》竞赛办法 (二)男子精英组、男子大师组、女子组、特邀组,小组报名人数不足20人取消该组比赛。报名人数不足时,奖金按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二)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比赛必须使用所参赛项目规定的赛车,山地车参赛车型为26寸,不超过29寸,且必须使用1.90英寸以上有齿外胎的山地车。 (四)参赛选手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五)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六)在比赛时必须穿骑行服,始终佩戴安全头盔,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头盔者,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本次比赛设有裁判组,裁判组有权取消任何违反比赛规则和违反体育道德选手的参赛资格和成绩。 (七)比赛设关门时间,规定时间未到达终点不记录比赛成绩。 (八)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裁判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为准,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九)各位选手凭号码布、号码牌和身份证领奖。 十、参赛须知 (一)参赛者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军官证)原件,现场报到。 (二)凡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并经常锻炼,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得报名参加。 (三)现役运动员和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含注册车手、体校车手、体工队车手退役两年以内的),不得报名参赛。 (四)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参赛者本人负担) (五)参赛者国籍不限 (六)选手须在赛前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书》,签字人与参赛人一致。 (七)分组 组 别 年龄 人数 时间 男子精英组 18-38 140 1977年12月26日(含)-1997年12月27日(含) 男子大师组 38-60 80 1954年12月26日(含)-1977年12月27日(含) 女子组 18-60 60 1954年12月26日(含)-1997年12月27日(含) 特邀组 18-60 60 1954年12月26日(含)-1997年12月27日(含) 注意:特邀组选手不对外公开报名,由浔龙河、下乡客、游骑部落、超越俱乐部、沁园春俱乐部单位以及俱乐部人员参加。选手并入其他组发车,单独进行奖金排名。 十、竞赛要求 (一)比赛骑行中必须保证本人的骑行安全,不得使用非正常骑行姿势参加比赛。 (二)所有参赛者都须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况良好,且能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或使用不当造成伤害或损失,大赛组委会不予负责。 (三)自行车比赛是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所有参赛者都必须自我保证参赛时运动技巧的熟练,身心健康,适合比赛;只要参加比赛即表示参加者确认且保证自我身心健康、运动技巧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或比赛。 (四)鉴于选手的人生安全,请注意赛道上危险路段(如下坡、急转弯、台阶)标志或危险的警示牌,选手需按提示(标志、警告牌或裁判口令等)减速骑行、控制好方向。 (五)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伤害的冒险行为;宣传和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范。 (六)赛后获奖运动员要按组委会的要求在颁奖等候区等待领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放弃奖项。 十一、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5日—2015年12月20日(限制340人以内,提前报满,提前截止) (二)凡报名参赛的选手,参赛手册及号码等均在报名现场领取。报到时间、地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三)尊重当地民族宗教等风俗习惯,由于选手本人原因造成的与当地居民纠纷、冲突等,一切后果自负。 (四)选手本人授权主办方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和其他个人资料用于比赛组织和推广。 (五)由参赛者自身原因(意外伤害、有事等)导致不能参赛,不予退还报名费。 (六)签到注意事项 1、请每一位参赛选手自觉排队在相应的小组进行签到。 2、请在进行签到的选手将自行车停放在现场的指定区域,不要边推自行车边签到,影响他人。 3、对签到方式等有任何问题的请找到现场的工作人员帮助解决。 4、比赛当天在检录中发现车辆不合格的选手不得参加比赛(不退还报名费)。 (七)报名途径: (1)男子精英组、男子大师组、女子组三组等报名渠道均为下乡客APP线上报名,报名需按照要求完整填写选手各项资料。付款等全部通过线上平台完成 (2)特邀组由线下报名,个协助俱乐部内部进行资料整理上交组委会 (八)报名费用:50元/人(包参赛保险及物资) 十二、竞赛规则 (一)执行规则: 本次比赛将采取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制定的最新规则,并按有关规程内容进行。所有竞赛规定中为详尽内容服从竞赛规则文本。 (二)运动员须知 1.赛前1小时选手带身份证开始检录。检录通过的运动员花名册签字,检录后选手领取检录标签,待检录区准备比赛。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完成比赛成绩无效。 2.赛前20分钟选手起点集合,检录时裁判清点人数,再次身份确认,核对参赛证、姓名、号码、赛项等,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是否通过安检,号码牌(18cm*18cm)、号码布(18cm*16cm)是否佩戴在制定位置,(根据组别)号码布应缝订在身体背后,俯卧时字头朝上,号码牌固定在车头位置。 4.检录将分为检录区和待检录区两个区域,所有参赛选手在待检录区有序等待检录,不得随意插队,故意扰乱检录现场秩序的参赛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5.检录后擅自离开比赛候场区域,导致未按时出发选手,以比赛规定出发时间为准。 6.出发位置按选手检录顺序排位 7.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100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8.比赛出发:赛事中,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比赛为小组间隔出发,个人计时制,比赛用时少者优胜。 所有参赛运动员,请务必注意倾听裁判指令及口头特别约定,以裁判现场指令为准;同时,请选手务必注意安全,提前做好出发准备,切勿相互排挤、抢占前排位置,以免发生大面积摔伤事故。 9.违例与事故处理 (1)比赛中如出现身体或机械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赛,则成绩无效,参赛者须迅速离开赛道,不得影响其它选手参赛。 (2)裁判有警告、制止甚至取消选手的比赛成绩的权利。终点前冲刺,每位选手按照原路线骑行,故意影响对手比赛者取消比赛资格。 (3)比赛选手需着参赛骑行服,佩戴头盔,没有戴头盔选手不得检录。 10.成绩裁定 本次比赛采取电子/手动同时计时,由终点裁判负责比赛成绩统计,裁判工作区域,非工作人员等不得随意进入。本次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赛事裁判团。 11.裁判员 由组委会邀请,赛事裁判员,所有裁判员须持有自行车项目国家二级裁判以上证书。所有比赛裁判员提前二天到赛事组委会报到,上交裁判员证书。另外,所有裁判员需组委会统一培训。 12.比赛仲裁 比赛成绩以裁判长签字为准,没有裁判长签字成绩无效不得公布。运动员如对比赛成绩、犯规与作弊等有异议者在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长提交手写仲裁申请书、申请资料(照片等能证明情况的材料),并上交500元申诉费,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仲裁结果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有与裁判或工作人员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十三、注意事项 (一)比赛前请各位领队和参赛选手仔细了解当天活动的时间安排、路线、流程、参与方法等,并且按照时间表参加,未准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选手自行承担。 (二)活动采取提前报名,现场不设立报名点。 (三)本次比赛为绕圈赛,设立1个补给点,不设队车跟随,不设公共器材车。 (四)颁奖仪式前请获奖选手提前做好上台领奖的准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五)任何组织及个人均不得在颁奖台上进行广告宣传,颁奖典礼时不得展示俱乐部横幅。活动当天任何未经授权的组织及个人不得在主会场区域进行广告宣传、产品展示及销售,并且不得悬挂相关的横幅,摆放相关的帐篷、遮阳伞等。 (六)比赛时切勿随意进入或者穿越赛道,以免造成自身或者参赛选手的伤害。 (七)赛前必须签订安全免责书才可参加比赛,必须统一购买意外保险,比赛结束后安全自负。 十四、特殊情况下的参赛须知 (一)赛事当日如遇一般性的刮风、下雨天气,比赛将照常,不延期或更改日期。 (二)赛事当日如遇雷雨、狂风、暴雨等特别恶劣天气,比赛可能将被延迟、延期举行或终止或被取消,请大家理解支持,报名费用恕不能退还。 (三)赛事中如遇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等其他严重的情况,比赛可能会延迟、延期举行或终止或被取消,请大家理解支持,报名费用恕不能退还。 (四)如遇下雨等天气,组委会有权根据天气情况提前或延迟比赛等措施以保证顺利完成比赛。如在此等条件下,请车友务必比正常情况提前到场签到,以免因比赛提前导致错失比赛,否则恕不接受投诉或仲裁。 (五)比赛成绩将以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记录、摄像记录为辅助;裁判组将提供所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选手成绩。 (六)请车友在比赛前几天及当日注意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我们及时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变化、更改事宜(因此报名时登记手机号码非常重要)。 十五、其他 (一)以上规则如有变化、修改、补充,组委会将另行通知,以新通知为准。 (二)临时变化,请所有参加者务必注意赛事当日现场公告、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大赛组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