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郑板桥纪念馆
范县历史悠久,宋代作为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曾任范县县令。郑板桥(1693--1765),名燮,字克柔,号板桥居士、板桥道人,江苏兴化县人,家境贫寒,应科举为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
从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起,郑板桥任范县县令,历时四年,在任期内,政绩卓著,刚直不阿,不逢迎官长,不巴结上司,办事公正,同情人民疾苦,为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受到范县人民的敬重,至今范县一带仍有"郑板桥是清官,不图银子不爱钱"的民谣流传。乾隆12年(公元1746年),郑板桥调潍县令,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辞官归田,隐居扬州,以卖字画为生。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郑板桥在政治上不得志,但在绘画、书法、诗文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扬州八怪"的代表人物。他在画、书、诗三个方面都造诣很高,其善画兰竹,苍劲萧爽、疏落有致;其工诗词,不拘一格,直抒肺腑;其攻书法,融隶楷行草为一体,自称"六分半书",园润古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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