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陕南军委遗址
陕南军委遗址,在南郑县郭滩乡利民村,即原军委负责人之一、革命烈士陈小屏同志故居。
陈小屏烈士,1905年生于南郑县陈家湾。汉中联中毕业,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任中共协税支部宣传委员。次年春,借春荒向群众宣传反对内战,拥护抗日;反对苛捐杂税。四月任中共周家坪支部书记。夏天,接中共陕南特委贾拓夫同志到他家,召开了“中共陕南党代会。”他积极执行“扩大农村组织”的决定,建立了共青团周家坪小学支部和周家坪红友社,加强对学生自治会、抗日宣传队的领导;并动员穷苦青年加入游击队,进行武装斗争。
1933年,反动派对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进行大肆屠杀。国民党军队包围了陈家湾,党组织遭到破坏,小屏同志的哥陈佐汉被捕。受党的指示,陈小屏同志和其他两位同志转移到凤县。最后历经千难万险,投奔了红四方面军。1935年春红军发动“陕南战役”,他回到新集,建立中共南郑县委,当选为委员。为给红军增添兵员,他在新集成立了独立团,任团政委。他亲自发动,组织青年、学生参军。3月18日红军长征,独立团编入红军北上,在雅安战役中,不幸壮烈牺牲。
陕南军委设在陈小屏烈士家中时,陈小屏家的南厦房,是军委的军械库。刘顺元、贾拓夫、刘瑞龙、张德生、汪锋等中央和省委派来的工作人员,南郑党组织、军委积极配合,确保了安全。
陕南军委在南郑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武装斗争,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为纪念陕南军委,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教育千秋后代,1981年南郑县人民政府决定:陈小屏烈士故居——陕南军委旧址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县政府拨专款进行了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