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来宾市武宣县河马乡马台村 刘绍伯庄园 单独建在河马乡马台村的北面,距县城30.1公里,占地10亩,76间房,整座房屋建成碉堡群,是防外的军事指挥所。北面楼房的里三层外三层,全部用精密加工过的方块料石砌成。房群的四角每角起有一个碉堡式的高楼,可远眺十多里,内部大小房间贯通自如,既可以进行巷战,又可以房自为战。东外大门,用数以千计的石线结成,西大门用黄糖水拌制三合土凝结成, 楼房南面,用石砌一丈多高的围墙,西中门是3米直径的月圆门,进去是下厅、花舞厅。太太室是一厅两厢房,外房住卫家武士,中层住丫头使女。在几个佣人中,设有总管、副总管各1人,武装正副队长各1人。刘绍伯的警卫员2人、守门1人、总务1人、厨师1人、马夫1人、丫头10人,护理花园1人。刘绍伯制订维护庄园的三条法规:一是天上的鸟不许飞过;二是地下的牛不许走过;三是村上的穷人不许擅自进他家。 刘绍伯曾任国民党中央第七军军长。 在任期间,克扣军饷,搜刮民财100余万元白银,除50万元存放香港,其余为建置庄园。置有水田1300多亩,除村前30多亩雇人耕种外,余下全部出租。租田分布在三里、河马两个乡、50多个自然村,年收租谷30多万斤。他还在三里开矿山, 雇请几十人开采锰矿, 年产矿石数千吨,运往梧州、香港出售。在武宣镇合股开“贞昌”当铺,在柳州市没有铺号营商,坐地得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