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薛家大院
大院建于清代中期,坐北朝南,三进四合院,占地面积1011.60平方米,现存建筑沿中轴线依次有:南房、过厅、过厅楼、北楼。前院均为平房,由山门、东西厢房、南房、过厅组成;中院经过厅楼与后院相连,由东西楼、北楼组成。东西楼形制相同,面阔三间,建筑面积为91.8平方米。北楼为明三暗五的建筑格局。大院建筑中保存有精美的石雕、木雕及彩绘。 薛家大院是一处清代民居院落,一九九五年县政府划归县文物部门使用,从南向北有山门、过殿、过厅楼、北楼组成,北、中院系两层阁楼式砖木结构,南院为一层砖木结构,整个大院错落有致古朴曲雅,具有晋文化风格。大院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多平方米,一九八七年曲沃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九九六年十月以来先后投资二十八万余元对大院全面维修,被县委命名为“爱国主义基地”,二00二年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馆藏文物3000余件,其中三级以上珍贵文物200余件,分为石器、化石、铁器、陶器、瓷器、铜器、玉器、木器、银器、字画等13类。晋侯苏鼎及旧石器时代的大象牙齿化石、新石器时代的磨制石器、汉代的绿釉陶瓶、彩绘陶罐、银白釉陶灶,宋元时代的钧密瓷碗,清代缠花彩瓷鼓凳等,是馆藏文物中的精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