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竞赛规则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2、竞赛线路:按照秩序册公布路线图为准。 3、竞赛器材:比赛器材自备,符合中国自行车参赛用车要求,山地车组参赛车型为26—29寸山地自行车,车胎必须使用1.95英寸以上外胎(如发现小于1.95英寸者不准参加比赛),不得加装附加把,货架,脚撑等。公路车组参赛车型使用700c标准弯把大组公路车,不得使用计时赛车,铁三赛车,改装山地车等。(参赛者必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等伤害或损失,组委会及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组委会(裁判长)有权决定缩短比赛里程或停止、取消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5、运动员比赛期间因严重违规、车辆故障无法骑行、被套圈或骑行过慢,裁判长有权(判罚)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退出赛道)。 6、运动员比赛期间必须佩带骑行头盔、(手套)。运动员(到达)终点前300米必须沿直线冲线,因左右偏离影响其他人冲线,取消比赛成绩并承担一切责任,冲线时不得双手离把,(否则将加罚时间20秒),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7、凡参赛选手到达当地后,无论住宿何处,必须遵守当地的所有规章制度并模范地执行,做一个优良的公民和良好品质的运动员。 8、凡参赛选手必须认真阅读竞赛方案与领会比赛规则之精神,以保证赛事顺利进行。 9、本次比赛设关门时间,每组关门时间为各组第一名到达终点时间的70%。在关门后凡到达的运动员将不计成绩。 10、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本次比赛裁判长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对比赛过程的问题提出申诉,需在运动员到达终点后立即提出。凡对比赛名次申请复议的,需交申诉费500元,如败诉申诉费不退,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受理再次申诉。 11、比赛期间如出现伤害事故,无论责任在己或在其他队员,均由运动员自己联系保险公司报案,赔偿。 (十一)检录办法 1、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签字留念处进行统一检录,比赛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检录时,裁判将根据参赛者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证件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比赛资格(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加比赛)。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戴头盔、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否则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车手责任自负。 4、完成检录后选手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 5、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十二)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2016年9月24日早7:30。 2、比赛时间:2016年9月24日。
(十三)主会场布置图 (十四)参赛保险 1、联赛组织方统一为参赛选手购买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保险相关细节请咨询保险顾问或网上查询,组委会不负责解释保险细节。 3、保险理赔需要参赛选手直接和保险公司交涉 。 (十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项比赛录取前10名,颁发奖品并发放获奖证书。 2、本次比赛总奖金价值62200元,非现金。
以上数字为实物奖励额度,非现金 备注:(大众体验组不设置奖金,体验组完赛者现场参加抽奖活动,抽奖活动奖金价值1万元) 获奖运动员在领取奖金时应出示二代身份证和号码布,经赛会工作员验证后,签名并按指印方可领取。 (十六)其它事项 1、主办方不负责选手交通费、住宿、伙食费等相关费用。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管理组(西安市灞桥生态湿地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1、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1)本人自愿参加2016年西安市灞桥生态湿地公园自行车赛。(以下统称比赛) 。 (2)本人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竞赛管理组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3)所有参赛人员须是长期进行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自行车比赛的疾病,如因自身疾病在比赛中导致意外的,竞赛管理组(西安市灞桥生态湿地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4)本人全面理解参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本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主办方对于比赛期间因比赛造成的伤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5)本人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自理。 (6)本人授权主办方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和其它个人资料用于比赛的组织和推广。 (7)本人同意向主办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并同意承担因身份证件和资料不实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8)本人同意主办方以本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险。 (9)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群众参与组,以参与为重,成绩为辅,对于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竞赛管理组只做现场处理,其它费用完全由个人承担。 本人(监护人)签字: 身份证号: 西安市灞桥生态湿地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