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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杨柳湖自行车山地赛道启用仪式 暨南京杨柳湖自行车山地邀请赛 竞赛规程 前 言 南京杨柳湖自行车山地专用赛道,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南延线与汤铜路交汇处,同时赛道也在杨柳湖国家3A级风景区内。赛道始建于2012年11月,2013年4月底完工,历时半年,全长5.5公里,整体赛道分为三大板块:即功能区(包括裁判、运动员、嘉宾休息区,新闻发布区、车辆维修区、车辆冲洗区、医务室等)、主体赛道(包括起点混凝土路段、爬坡路段、林间小道、沙石路段、涉水路段、石林路段、独木桥、台阶、圆木障碍等)、驿站(全程共设四个驿站,功能:补给、救助、休息)。 杨柳湖自行车山地专用赛道是我省唯一市场化运作的商业赛道,它的与众不同在于赛道功能化、赛事市场化、品牌自主化,它的建成不但成为全国各地自行车爱好者竞技的场所,也将成为大众健身骑游的乐园。 2013年9月21日,首届南京杨柳湖自行车山地邀请赛将在这里举行,届时将有全国各地山地自行车爱好者在这里一展自行车运动的无穷魅力,同时也是杨柳湖自行车山地专用赛道建成以来的首场比赛,希望广大骑友赛出友谊赛出风格,并对赛道提出宝贵意见! 一、 技术支持: 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 江苏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二、 主办单位: 南京杨柳湖自行车山地赛道运营组委会 三、 承办单位: 南京杨柳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月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 协办单位: 江苏单车网 五、 时间:2013年9月21日 六、 参赛人数:约260人 七、 线路:全程8km(山地赛道为5.5公里, 公路赛道2.5公里) 八、 竞赛项目: 组 别
男子山地车B组
女子山地组 九、 活动日程: 日 期
2013年9月20日
2013年9月21日
十、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日期为2013年8月20日至9月16日 电话:025-68133855,52187385, 13585113529 QQ:2832825560 3. 报名费(报到现场交纳):50元/人(包含比赛当日保险、号码牌、号码布);另收计时器押金200元,赛事结束后凭芯片在检录区退还; 4、报到地点:格林豪泰酒店(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18号12栋,025-52395566,15195968275); 5、南京本地参赛者须于18、19日报到,报到地点为南京市五台山1-3号212室,025-51887305,报名费50元现场交纳。 6、比赛当天(即21号)运动员不得现场领取号码布、号码牌、芯片; 7、凡参加首届杨柳湖自行车山地邀请赛的运动员,经本人许可将自动成为杨柳湖自行车山地赛道运营组委会会员。参加本次赛事的运动员将采用名次积分制,积分详情于9月28日后在组委会指定网站公布。 注:组委会推荐酒店: 1、格林豪泰酒店(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18号12栋,025-52395566,15195968275); 2、友好前程精品酒店(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格致路(近格林豪泰)文鼎广场8号搂, 052-81030168) 3、交通路线:1、南京火车站、南京南站乘地铁一号南延线至南交院海院站下; 2、南京禄口机场乘机场大巴至南京南站,乘地铁一号南延线至南交院海院站下。 4、报到地点距比赛场地6公里,若需熟悉场地,请提前报到; 十一、参赛要求: 1.参赛资格:
1.1 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年龄18-55周岁,以个人证件上日期为准。
1.2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车手须退役连续满2年及以上,有参加专业赛事记录者须解除注册连续2年以上,方可参赛。 2、参赛选手必须使用山地车,轮胎为 1.9(含 1.9)以上齿胎;
3、参赛者须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参赛者比赛时都必须佩带安全头盔、着 骑行服、骑行手套,必须正确佩戴号码布 /牌。 4、比赛骑行中必须保证本人的骑行安全,不得使用非正常骑行姿势参加比赛。
5、车撑、锁、篮筐、后座等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请在赛前自行拆除,否则不予参赛。
6、所有参加者都得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举办单位概不负责。
7、自行车比赛是有一定危险的活动,所有参赛者都须自我保证参赛时运动技巧熟练,身心健康,如有带病或隐瞒病情参赛的,后果自负;只要参加比赛即表示参加者确认且保证自我身心健康、运动技巧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与比赛。
8、鉴于选手人身安全,请注意赛道上危险路段(如下坡、急转弯、台阶、沟壑)标志(黄黑相间胶条)或危险警示牌,选手需按提示(标志、警告牌或裁判口令等)减速骑行、控制好方向。
9、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宣传和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貌。
10、赛后,获奖运动员要按组委会的要求在颁奖等候区等待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放弃奖项。 十二、总则 1、执行规则: 比赛将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制订的最新规则为执行基准,本规则中或报名参赛要求有说明规定的按本规则执行,本规则或报名参赛要求中未说明的均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规则执行。 2、比赛检录: 2.1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比赛检录区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完成比赛的成绩无效; 2.2 检录区将分为待检区两个区域,本次比赛检录将分号码段进行分组 ,在检录区将会悬挂明显号码段牌引导选手进入检录区; 2.3 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核对参赛卡、姓名、号码、赛项等,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2.4 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是否通过安检,号码牌、号码布是否佩带在指定位置,是否按照规定安装计时器; 2.5 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3.竞赛规则: 3.1 比赛出发 3.2 以检录顺序排定出发顺序 4 .组别合并: 4.1 如果在同一站比赛中一个组别(公开组除外)报名人数少于10人,则合并到其他组别的赛事进行比赛,比赛距离和成绩分别计算,依旧按原组别奖励。奖励办法:以参赛完成全程人员到达终点的为准,不足十名的淘汰后两名无名次其它以此类推(女子组除外)例如:报名参加女子组比赛的人数为8人,则此8人不单独进行女子组的比赛,而是和男子乙组比赛合并进行,比赛距离及成绩依旧分别按女子组和初级组计算,分别确定名次、裁定成绩及给予奖励。 5.成绩裁定: 5.1本赛事采用电子计时系统、人工计时。本次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赛事总裁判长; 6.比赛仲裁: 6.1 主办方不接受有关名次、成绩的异议; 6.2 如对比赛成绩、犯规与作弊等有异议者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以内,向仲裁委员长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资料(照片等能证明情况的资料),仲裁结果至少在领奖前1小时公布,特殊情况除外。总裁判仲裁结果为终审判,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再审。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有与裁判或工作人员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7.其他规则: 8.1 比赛中为保证选手的安全,比赛者必须佩带头盔、手套。 8.2 比赛中不得抄近道、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8.3 比赛中如出现的自行车故障、损坏、不能骑行等情况时可以自己扛车或推车继续比赛,但不得借助他人帮助,也不能妨碍其他人的正常比赛,并且给后面的选手留出超越的空间,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8.4比赛中如出现身体或机械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赛,则成绩无效,参赛者须迅速离开赛道,不得影响其他选手的比赛; 8.5比赛中如遇有选手超越时,被超越选手要靠右侧不得故意阻挠对方。 十三、报名表格(邮箱:2832825560@qq.com) 姓名
十四、奖金 奖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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