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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中国•株洲首届“云龙杯”全国业余公路自行车 邀请赛 [打印本页]
作者: 株洲市自协 时间: 2016-10-22 18:54
标题: 2016中国•株洲首届“云龙杯”全国业余公路自行车 邀请赛
2016中国·株洲首届“云龙杯”全国业余公路自行车
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株洲市体育总会
执行承办
株洲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湖南百客胜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株洲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株洲市体育馆
湖南韵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零创空间株洲市青盟
株洲市酷跑运动协会
株洲市登山运动协会
株洲市街舞协会
株洲市汽摩运动协会
株洲市航空模型运动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
2016年11月13日(星期日),08:00—13:30。
2、比赛地点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三、比赛线路
比赛在城市公路进行,赛道单圈26公里,按照逆时针方向骑行。起/终点设在云龙大道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前路段。
赛道起点(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前路段)—→沿云龙大道向南骑行4.7KM(云龙大道锦绣香江楼盘交通信号灯路口处折返)—→沿云龙大道向北骑行13KM(云龙大道环岛折返)—→沿云龙大道向南骑行8.3KM达到终点(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前路段)。
四、竞赛项目
男子公路公开组
男子公路本地组
女子公路公开组
女子公路本地组
五、参赛资格、参赛人数
1、参赛资格
1)所有现役注册运动员及两年内有参加专业赛事记录者都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如有发现上述运动员报名,将取消其俱乐部所有选手的参赛资格;如有发现上述运动员参赛,将取消其俱乐部和俱乐部所有参赛运动员的成绩和奖励。
2)参赛选手年龄须在18-55周岁之间,即个人有效证件上的出生日期应在1961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
3)本地组仅限本市(县)选手报名参赛(以选手身份证为准)。
4)每名选手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2、参赛人数
男子公路公开组:180人
男子公路本地组:100人
女子公路公开组:100人
女子公路本地组:80人
六、竞赛办法
竞赛采取绕圈赛形式,大组出发,以电动计时+高速摄像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确定比赛名次。
各组绕赛道骑行3圈,总里程78公里。
七、赛程安排
08:00—08:30 男子公路公开组、男子公路本地组检录
08:30—09:00 女子公路公开组、女子公路本地组检录
09:00—09:15 开幕式
09:20 男子公路公开组、男子公路本地组同时大组出发。
09:30 女子公路公开组、女子公路本地组同时大组出发。
12:40 颁奖仪式
13:30 赛事活动结束
八、竞赛规则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制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
2、各组别报名及参赛人数未达到限定人数一半以上,组委会有权减少录取名次及降低奖金数额;
3、运动员必须于规定的时间,按照赛号的顺序参加检录。比赛开始前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所完成比赛的成绩亦无效;
4、比赛采用大组集体出发方式,以检录顺序排定出发顺序,以参赛者通过终点的顺序为排名依据;
5、本次比赛不设维修和补给区,比赛中若遇参赛车辆故障,只能自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不得更换参赛车辆;
6、所有参赛者必须遵守竞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阻挡、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安全,一经发现,裁判员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7、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调整赛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8、比赛的车辆必须使用标准弯把公路车700C,不得装有助力装置,车辆尺寸及状况应满足比赛要求, 任何有安全隐患的自行车不得参加比赛;
9、运动员在比赛时必须着骑行服,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手套,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10、运动员在比赛时,必须将号码布、号码牌及一次性计时芯片按照赛事组委会的要求正确配带和悬挂;
11、获奖的运动员必须出席赛后的新闻采访和颁奖仪式,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放弃奖项,相应奖项由下一名递补;
12、以上规则如有变化、修改、补充,组委会将另行通知,以新通知为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名次录取
男子公路公开组录取前40名
女子公路公开组录取前20名
男子公路本地组录取前40名
女子公路本地组录取前30名
2、奖励
赛事组委会对获奖选手颁发奖金、奖品及获奖证书。
3、比赛、奖品奖金 : 人民币:元
十、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3日0时至2016年11月6日20时。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赛事制定网站报名平台;
2)线下报名:联系人 王应秋、电话 18673399520。
3、报名要求:
1) 参赛选手必须以车队、协会或俱乐部为单位报名;
2) 报名时必须按要求正确完整填写报名表各栏目,必须填写运动员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信息;
3) 报名费:本地组60元/人、公开组100元/人,包括比赛日中餐食品、意外保险、号码簿/牌、一次性计时芯片、比赛资料等。除主办方原因取消比赛外,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报名付款方式
联系电话:18673399520 (王应秋)
微信号:18673399520
银行卡号:6227002942140121876 王应秋(中国建设银行株洲湘银支行)
5、比赛报名成功与否以最终交费为准,已报名但逾期未交费视为无效报名;
十一、报到
1、报到时间:2016年11月12日12:00—20:00,20:00将召开技术会议,请各领队准时参加。
2、报到地点:
1)公开组选手报到地址:腾龙大酒店(株洲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明礼路1号)联系人:王应秋,联系电话:18673399520。
2)本地组选手报到地址:株洲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株洲体育中心奥林匹克大道与滨江北路交汇处),联系人:周丽,联系电话:18073326910。
3、报到时均需携带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境外运动员可提供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领取赛事参赛包。
4、选手报到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竞赛规程》、《免责声明》,并由参赛人本人签署《免责声明》。
十二、其他
1、裁判员
本赛事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株洲市体育总会选派。
2、比赛仲裁
如对比赛成绩、犯规与作弊等有异议者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以内向仲裁委员长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500元申诉费、申请资料(照片等能证明情况的资料),总裁判长仲裁结果为最终判决,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再审。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有与裁判或工作人员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3、参赛风险提示
自行车比赛是一项高风险的比赛项目,参与者应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及技术水平决定能否参与比赛,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4、赛事保险
为了保障参赛选手的人身安全与自身权益,赛会为参与者提供比赛日人身意外保险。
5、医护服务
比赛当天赛事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人员提供医护服务。若比赛现场医务人员决定某个参赛者不适合继续比赛,这个参赛者将被退出比赛。为了参赛者的健康着想,主办方将尊重并服从现场医务专家的意见,但不承担此决定为参赛者带来的各种影响。
6、肖像权使用
参加比赛意味着参赛人员有可能会在比赛过程中被拍照或拍摄。所有参赛人员必需明确他们在比赛时的形象有可能会被用于赛事未来的推广资料上。所有肖像权与使用权归比赛组织者所有。凡使用赛事名称及赛事图片用于商业用途必需要提前获得组织者的书面许可。
7、适用法律和管辖地
报名参加比赛即表示接受任何就参加赛事引起的纠纷都必须服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特殊情况下的须知
1)赛事当日如遇一般性的刮风、下雨天气,比赛将照常,不延期或更改日期。
2)赛事当日如遇雷雨、狂风、暴雨等特别恶劣天气,比赛可能将被终止或被取消,报名费用恕不能退还。
3) 赛事中如遇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等其他严重的情况,比赛可能会终止或被取消,报名费用恕不能退还。
4) 如遇下雨等天气,组委会有权根据天气情况采取减少圈数或距离、提前或延迟比赛等措施以保证顺利完成比赛。如在此等条件下,请参赛队务必比正常情况提前到场签到,以免因比赛提前导致错失比赛,否则恕不接受投诉或仲裁。
5)如因雷雨天气等因素导致比赛计时器无法工作,比赛成绩将以人工记录为主、摄像为辅,裁判组将只能提供奖励名次,无比赛用时及其他名次。
十三、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本次赛事组委会。
附
免责声明
本声明条款针对“2016中国·株洲首届“云龙杯”全国业余公路自行车邀请赛”,以下皆简称“比赛”或“赛事”。常规的自行车运动存在着受伤风险,为此,组织者要求所有参赛者在比赛前必须自行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下面所述条款及内容是为了在赛前提高所有参赛人员的健康安全意识。
本人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及协办机构(以下统称“主办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本人身体健康,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本人全面理解参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本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主办方对于非主办方原因造成的伤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本人授权主办方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和其它个人资料用于比赛的组织和推广;本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并参赛,绝不将报名后获得的号码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本人同意向主办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用于核实本人的身份,并同意承担因身份证件和资料不实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比赛因不可预知原因被延期,主办方将会另行通知。任何已缴付费用将不予退还。赛事组委会将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费及赔偿金额以保单为准),保险期限为比赛当日,组委会仅对保险公司保单条款规定内的保险责任负责,选手不得要求组委会承担保单以外安全责任。如选手向主办方提供虚假身份资料或资料不齐全,导致保险公司不能执行保险条款,责任选手自负。保险条款及安全责任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签署人: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作者: 破风11 时间: 2016-10-22 20:35
加油 本地车友
作者: 东窗先生 时间: 2017-2-6 13:26
沙发君,我来啦,想我了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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