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圈_自行车旅行网

标题: 骑行圈急需“结伴骑行免责协议”,请有识之士出谋划策 [打印本页]

作者: 寒心    时间: 2013-7-13 20:38
标题: 骑行圈急需“结伴骑行免责协议”,请有识之士出谋划策
本帖最后由 寒心 于 2013-7-20 02:28 编辑

         骑友结伴骑行,无论路途长短难易,不管是进藏还是周末锻炼,安全都是第一位的。“高高兴兴骑行,平平安安回家”,是每一位骑友以及他们的亲人的愿望和期盼。
      然而,骑行在各种交通工具和行人拥挤在一起的各种道路上,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在所难免。有主动的,也有被动的;有天灾,也有人祸...  ...事故有大有小,伤情有轻有重,乃至当场身亡...  ...。
     而每一次大、小事故的发生,必然会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肉体上的、精神上的、经济上的不可估量的损失和后果,也会给同行的骑友带来无形的压力和责任划分上的一些纠纷,有的甚至闹上法庭,对簿公堂,其结果是亲人反目、好友成仇,最后搞得谁都不痛快。
     因此,为了避免事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不愉快,我认为:骑友结伴骑行之前,必须签订“免责协议”,强烈建议购买保险。长途骑行可按次(单次行程)签订和购买,平日锻炼可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签订和购买。只有这样,才能为结伴骑行有一个最起码的安全保障,才能为结伴骑行免除后顾之忧,才能为安全、快乐、健康地骑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当然,在结伴骑行之前签订“免责协议”和购买保险,其目的不是为了逃避责任,也不是冷漠和和冷血,更不是为了不负责任,而是为了更好的明确责任、划分责任和承担责任。这样,一旦有骑友在结伴骑行中发生不测,其他骑友即使没有任何责任,我相信他们也不会袖手旁观,必要的人道主义援助还是会有的,即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主义的出主意、想办法...  ...
      总之,各位骑友,在结伴骑行之前签订“免责协议”和购买保险,百利而无一害,咱们又何乐不为呢?
      但是,据我所知,目前骑行圈尚无一份较为完整的“结伴骑行免责协议”,希望和恳请骑行圈的站长、版主及有识之士(特别是司法界的),拟定出一份较为完整的“结伴骑行免责协议”的初稿,放在骑行圈供广大骑友充分的讨论和修改后再定稿,作为样本和参考,骑友需要时只要略加删减,便可使用。
      此举必将功德无量,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好消息:已有热心骑友“骑馿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查询“结伴骑行免责协议”样本的网址——    http://www.517318.com/thread-250-1-1.html
     感兴趣的骑友可登录查询,我本人看后认为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再次感谢“骑馿友”。2013.7.17




作者: 太阳鸟    时间: 2013-7-13 22:29
实际上类似的免责声明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从以往的案例来看
这种AA约伴的活动,出现伤亡事故,只要队友尽到积极救助的义务,法律上也是不用承担责任。
作者: 寒心    时间: 2013-7-13 23:30
本帖最后由 寒心 于 2013-7-13 23:34 编辑
太阳鸟 发表于 2013-7-13 22:29
实际上类似的免责声明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从以往的案例来看
这种AA约伴的活动,出现伤亡事故,只要队友尽 ...

     谢谢您看帖并回复。
     其实有一个还是会好一些,

作者: 寒心    时间: 2013-7-14 10:46
太阳鸟 发表于 2013-7-13 22:29
实际上类似的免责声明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从以往的案例来看
这种AA约伴的活动,出现伤亡事故,只要队友尽 ...

      您好,根据我在“全民普法”中遗留的那点所谓的法律知识,我认为“免责声明”和“免责协议”是有本质上的区别和不同(在内容都不违反现行法律的前提下),“声明”只是告知,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协议”是签订人之间责、权、利的明确,具有法律效力。不知对否,请指正。
      当然,不要说在结伴骑行中骑友发生意外事故,就是素不相识的骑友或路人发生意外事故,我相信咱们的队友都会义不容辞地、积极主动地、竭尽全力地实施救助,这是义务,也是责任,更是做人的基本素质。

作者: 寒心    时间: 2013-7-15 12:19
       此事与大家都有关,请不要袖手旁观。应积极参与,出谋划策。
作者: 寒心    时间: 2013-7-17 04:51
熟视无睹,悲哀!
作者: 骑驴友    时间: 2013-7-17 09:40
http://lzc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0/08/23/011663380.shtml   这是一篇关于此的报道。
http://www.lawtime.cn/info/sunhai/lysh/20120208135799.html  这是关于免责的法律解释。

可以看到,基本没用。还是自己多买好保险为佳。
作者: 骑驴友    时间: 2013-7-17 09:47
如果说要签,可以参照 http://www.517318.com/thread-250-1-1.html

不过其中规定了召集人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之前的法律精神理解,如果因召集人的工作未能做好导致同行者伤亡,那么这份协议依然是无效的。
作者: 贴地飞行    时间: 2013-7-17 09:55
无效的,签了也没用
不管签不签协议,队友出事都要尽力救助
只要尽了义务,自己又没有主管错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 寒心    时间: 2013-7-17 10:13
骑驴友 发表于 2013-7-17 09:47
如果说要签,可以参照 http://www.517318.com/thread-250-1-1.html

不过其中规定了召集人的权利和义务, ...

       谢谢您提供“样本”网址并回复。{:soso_e163:}

作者: 寒心    时间: 2013-7-17 12:04
骑驴友 发表于 2013-7-17 09:40
http://lzc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0/08/23/011663380.shtml   这是一篇关于此的报道。
http://www ...

     买保险是必须的。
     谢谢回复。

作者: xiaoshuan16    时间: 2013-7-18 10:00
很有必要,不能好事变坏事。
作者: phoenix    时间: 2013-7-19 10:38
天灾无法避免,人祸却可以。骑行路上,还是自己以及队友都要尽到注意安全。
作者: i297443303    时间: 2013-7-19 11:04
我觉得还是自己买个保险好
结伴出行,出了事也不能赖在别人头上

作者: 寒心    时间: 2013-7-19 11:35
i297443303 发表于 2013-7-19 11:04
我觉得还是自己买个保险好
结伴出行,出了事也不能赖在别人头上

买保险是必须的。
职责划分也是必不可少的。

作者: 平淡才是福    时间: 2013-7-19 20:14
支持楼主!!!




欢迎光临 骑行圈_自行车旅行网 (http://qixingqua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