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规则:比赛将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制订的最新规则为执行基准,本规则中或报名参赛要求有说明规定的按本规则执行,本规则或报名参赛要求中未说明的按中自协规则执行。
2.比赛检录及出发:
2.1每项比赛开始前60分钟到比赛检录区进行检录。
2.2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核对姓名、号码、赛项、计时器等,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2.3比赛开始前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4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5以检录顺序排定出发顺序,先检录排在前后检录排在后。如出发时有缺席者,按实际到达人数出发,组别不变。
2.6采取倒计时、鸣枪出发,不得抢跑。大组出发,每组间隔一定时间出发。
3.成绩裁定:
3.1计时制,以合规完成比赛、到达终点用时录取名次,用时少者优胜。
3.2本次大会采用电子计时系统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的判定方法。本次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赛事总裁判长。
4.其他规定:
4.1比赛中不得抄近道、不得漏跑圈数,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4.2比赛中被超越者应礼让超越者,靠边骑行,不得阻碍超越者或其他选手,以保证自身及其他选手安全。
4.3比赛中如出现身体或机械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赛,则成绩无效,参赛者须迅速离开赛道,等待收容车辆遣送,不得影响其他选手的比赛。
3.4.4比赛进入最后冲刺100米段必须沿着自己行车线路直线行驶,不得左右变道,不得有任何企图阻挡其他选手冲刺的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5.比赛仲裁:如对比赛成绩、犯规与作弊等有异议者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长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资料、仲裁费RMB500元/例申请仲裁,仲裁获胜退还仲裁费,仲裁失败扣除仲裁费。比赛仲裁结果为终审制,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再审。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有与裁判或工作人员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组委会向所有骑完全程的参赛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二)公路自行车男子组60公里、公路自行车女子组45公里、山地自行车男子组45公里、山地自行车女子组45公里,每组参赛运动员不足100人录取前10名,100人以上(含100人)录取前20名。
(三)公路自行车男子组60公里奖励:
1.第一名奖金为10000元人民币及奖杯或价值等同的奖品及奖杯。
2.第二名奖金为5000元人民币或价值等同的奖品。
3.第三名奖金为3000元人民币或价值等同的奖品。
4.第四—六名奖金为1000元人民币或价值等同的奖品。
5.第七—十名奖金为500元人民币或价值等同的奖品。
6.第十一—二十名奖金为300元人或价值等同的奖品。
(四)公路自行车女子组45公里、山地自行车男子组45公里、山地自行车女子组45公里:
1.第一名奖金为5000元人民币或价值等同的奖品。
2.第二名奖金为3000元人民币或价值等同的奖品。
3.第三名奖金为1000元人民币或价值等同的奖品。
4.第四—六名奖金为500元人民币或价值等同的奖品。
5.第七—十名奖金为300元人民币或价值等同的奖品。
6.第十一—二十名奖金为200元人民币或价值等同的奖品。
报名方法:
2.1 报名时间:2011年5月18日—6月10日,报满为止。
2.2 报名方式:分为组委会指定报名点报名及网络报名2种报名途径。
2.3 报名点报名:请参加者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前往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名。报名点另见清单。
2.4 网络报名:请登录官方指定报名网站报名,网址为www.digmann.net。网络报名请按系统提示流程进行,并即时支付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