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7年4月16日 咸宁市咸安区 二、主办单位: 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咸安区人民政府 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湖北省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咸宁市咸安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四、协办单位: 贺胜桥镇人民政府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凡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的自行车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现役运动员和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均不能参加比赛(省级专业队运动员必须退役后满两年方可参赛)。 2. 所有参赛人员须是长期进行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自行车比赛的疾病,如因自身疾病在比赛中导致意外的,组委会概不负责。参赛年龄应符合各组别参赛要求,以身份证为准。 3. 参加者报到时必须填写免责声明。 (二)相关费用: 1.赛事服务费:80元/人/项(含赛事物资及赛事期间保险,赛事期间交通及食宿自理)。 2.本次比赛采用计时器,选手报道时须缴纳200元押金,兼项报名者需缴纳400元押金,比赛结束后携带完好计时器退返计时器押金,如有损坏,押金不予退还。领取奖金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号码牌。 3. 除主办方原因取消比赛之外,赛事服务费已缴纳概不退还。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竞赛线路:咸宁市咸安区梓山湖生态新城内(单圈约5KM柏油路面)。 (三)竞赛器材:所有参赛选手自备比赛器材,并需经检录合格后才能参加比赛,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即使是在比赛后,一旦被裁判组核准比赛违规使用比赛器材的行为,该选手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1、公路车要求:公路自行车全长不得超过185CM,宽度不超过50CM,重量不低于6.8KG,车座长度应该在24-30CM之间,中轴与地面的距离应该在24厘米与30厘米之间,自行车前后轮径必须一致,胎径宽度不得小于19C; 2、山地车要求:山地车轮径不得大于29英寸,轮胎宽度必须是≥1.95英寸齿胎,禁止光头胎、半光头胎参赛,自行车前后轮径必须一致,前叉不做要求。 (四)在比赛中,所有参赛车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冲撞、排挤、作弊、恶意干扰等违规动作;终点前200M不得有S形骑行、双手离把、身体接触等危险动作,如出现违规行为,裁判员将取消其比赛成绩,严重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的选手,或发生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相关选手,裁判组有权取消该选手本场比赛成绩。 (五)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号码簿及安装号码牌(公路车安装在坐垫下,山地车挂在车把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号码布与号码牌进行遮挡、裁剪,如有发生视其情况严重作出相应处罚。 (六)参赛选手可以兼报山地和公路两项比赛。 (七)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后脚架、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物品,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 (八)比赛当天参赛选手本人须戴好头盔、手套等安全护具,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号码布,安装号码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到各组检录处接受检录,未经裁判员检录的选手成绩无效。 七、竞赛分组:
注:男子山地组和公路组可同时兼报,女子组可以使用符合要求的山地或公路自行车均可。 八、奖励办法:(单位:人民币元)
九、报到: (一)各参赛运动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4月15日10:00—20:00期间到咸宁市咸安区米德尔酒店报到(咸安区银泉大道66号),领取号码簿及号牌及签订免责声明。 (二)选手签到后,按要求安装好号码簿和号牌后,在赛场指定检录处,携带身份证进行车检,人检,检录表登记后方为完成签到检录程序,可以参赛。 十、日程安排:
十一、赛道信息:
(一)赛道位于梓山湖生态新城内,或百度联投梓山郡。 (二)详细的赛道解析及其他后勤信息将陆续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