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ofo”小黄车的车漆刮掉,再喷上蓝色的车漆,变成“独享单车”,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还是被火眼金睛的民警识破了。近日,厦门一名女子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涉嫌盗窃被警方处以10天拘留。这也是我市首起因盗窃共享单车被拘留的案例。 案件发生在2月28号。当天,有市民向思明公安分局大学路派出所提供一条线索,有人改装ofo共享单车并据为己有。根据线索,大学路派出所的民警在174医院附近见到了两辆ofo共享单车。从外观上看,民警根本辨别不出这是ofo共享单车,一辆已经彻底被喷为蓝色,另一辆车身被反复喷涂油漆,喷完蓝漆又上了一层黄漆。此外,两辆ofo共享单车的二维码、车牌等车身信息,都已完全被油漆覆盖。 2月28日,有市民向大学路派出所民警反映,有人将共享单车改装了,并据为己有。随后,民警在174医院附近见到两辆共享单车,从外观来看,民警确实比较难以判断其是不是共享单车,因为其中一辆已经被彻底喷为蓝色,而另一辆的车身则反复喷涂,喷了一层蓝漆后又上了一层黄漆,而且车身上的二维码、车牌等信息也被油漆完全覆盖。 当天傍晚6点多,一名女子前来骑车,当场被民警控制。面对确凿证据,女子庄某难以辩解。据庄某说,她在之前在ofo共享单车平台上有两次使用记录。在记住使用过的车子密码后,她就将车子进行改装。以为重新喷涂油漆改变车身外观、涂抹掉车牌,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共享单车变成“独享”单车。目前,庄某因涉嫌盗窃,被思明警方处于10天拘留。 共享单车企业的负责人说,改装共享单车、给单车上锁、将单车丢进海里等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的案例,还有不少。这起案例,或许会警醒、震慑一些盗窃、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接下来他们会积极配合警方处理此类案件,并且对不文明的行为进行曝光。发现类似行为,他们将整理后递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与有关部门一同就此事展开调查,并对破坏者的账户进行“冻结”。 将共享单车通过改装、喷涂等方式,据为己有的,主观上以占有共享单车为目的,达到一定数额或者有其他情节可能构成盗窃罪。事者有这样的行为,即使未构成犯罪的,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可处罚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罚10日以上15日以下并罚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