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青海省体育局 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环青海湖自行车联赛组委会 三、运营单位 青海骑行健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厦门势搏体育推广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1.比赛时间:2017年3月26日 2.比赛地点:厦门园博苑景区外围赛道 六、竞赛组别和距离 1.男子公路组:50公里(10圈) 2.男子山地组:30公里(6圈) 3.女子山地组:25公里(5圈) 4.大众骑游组:5公里(1圈)
七、参赛资格 1、中自协/省队/UCI注册选手以及退役不满两年者不得参赛,退役车手必须退役连续满2年及以上方可报名参赛。 2、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3、中自协/省队/UCI注册选手以及退役不满两年者参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4、未满18岁的选手需监护人在参赛声明上签字方可参赛。 5、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或参赛组别,恕不因任何因素退还报名费。 6、参赛选手必须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及进行签到与检录,在报名确认时与组委会签署意外伤害事故免责声明。 7、参赛运动员须办理本赛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由组委会统一购买)。 8、要求参赛者为长期从事自行车运动锻炼者。要求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9.公路组和山地组报名最低年龄为16周岁(未成年需监护人签署参赛声明)。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制订的最新竞赛规则。赛事中裁判团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以及奖励。 2、每组骑行圈数按赛事项目约定进行,裁判有权根据当日实际情况采取是否加、减圈数的权利。 3、在比赛时必须始终佩戴安全头盔,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头盔者,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4、公路组关门时间:第一名到达终点后10分钟,裁判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关门时间。 5、山地组关门时间:第一名到达终点后15分钟,裁判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关门时间。 6、被套圈时应主动避让,且不得跟随套圈者。 (二)赛事用车和装备 1、参赛车型:所有车型均不得加装非人力传动装置 公路车:使用700c或650c标准弯把大组公路车,不得使用计时赛车、铁三赛车、改装山地车等,不得加装附加把、货架、脚撑等; 山地车:使用轮径26英寸以上直把山地自行车,必须使用避震前叉和胎宽1.90英寸以上车胎,不得加装附加把、货架、脚撑等。 参赛者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参赛选手必须穿着骑行服和自行车头盔参赛;参赛选手选手必须使用规定的竞赛车辆,保证车辆刹车等部件处于良好状况;参赛选手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号码牌,不得剪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特殊比赛装备需经组委会及赛事裁判长审核通过方可参赛。 (三)赛事签到和检录 1、参赛选手(个人)和参赛队伍(全体队员)在赛事开始前至签到处签到,签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签订有关免责协议,并领取赛事专用包等相关材料。 2、参赛队伍/运动员必须提前携比赛车辆,穿戴头盔、骑行服装,正确佩戴号码布、号码牌、芯片到检录处检录,比赛开始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按裁判要求在起点排队侯赛。各参赛车队注意:运动员号码布和芯片号码必须一致,同队队员不得搞错,否则责任自负。 3、检录时,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加比赛)。 4、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带头盔、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计时器(安装于右前叉)。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否则,由此因素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责任由车手自负。 5、完成检录后选手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 6、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中途加入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四)特殊规则 1、比赛不设补给点,不设队车跟随,组委会配备中立维修,救护车。 2、赛事设置关门时间为各组第一名完赛时间的8%-10%,裁判有权根据赛事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者减短关门时间。 3、超过10人的集团被套圈时,须主动让套圈集团通过。裁判有权判处被套圈或明显落后选手下道停止比赛,不记录名次与完赛积分。 4、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缩短赛程或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5、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设备,选手报到时需向组委会缴纳200元/个的芯片押金,赛事结束后归还组委会时退回押金。 (五)仲裁及申述 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缴纳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六)判罚细则 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制订的最新竞赛规则,但裁判可以根据业余比赛的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七)奖励办法 1、个人赛事成绩 赛事成绩以计时裁判记录赛事成绩为准,按照参赛者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2、团体赛事成绩 团体组成绩根据该队前三名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相加计算得到(参赛选手不足四人不计入团体成绩),如成绩相等,则根据该队前三位参赛选手的名次相加决定,如成绩仍相等,则根据该队最佳运动员的名次来决定。 3、积分说明
参赛运动员根据名次获得对应的积分,每组前三十名可获得积分奖励,年终总决赛时可用累计积分到现场兑换相应的实物奖励。 4、奖金(单位:人民币)
分站赛单站奖金总额预设5万。各单项前30名都有相应的实物奖励。 九、裁判员 1、骨干裁判由专业自行车裁判执裁,辅助裁判由组委会选派。 2、比赛成绩以现场赛事计时器系统芯片记录数据+现场摄影摄像的画面判定,成绩单由裁判长签字确认。 3、裁判组有权对未尽事项的规则进行解释,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判罚。任何违规或违反道德,危及安全的行为将由裁判长向违反者所属车队或俱乐部开出书面警告或处罚。 十、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俱乐部及车队,由参赛选手或领队可通过野途网、青海骑行健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官网等进行报名,报名途径如下。(未成年人请联络官方咨询电话了解报名事宜) 报名途径:http://www.wildto.com。野途网官方网站。 2、比赛报名以最终完成缴费为准,已录入信息但逾期未支付费用的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25日,各组别报满截止。 4、费用:报名时缴纳参赛物料制作费:120元\人。包括:赛事保险、饮用水、车牌、号码布、纪念品等。 5、报名优惠政策 赛事报名减免金额为(n-1)*10;(n为本赛季参赛次数)。 例如:本赛季第4次参加比赛,减免金额为(4-1)*10=30元 6、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电话:15980906668。 联系人: 范先生 7、报到时间:2017年3月26日8:00-10:00(报到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十一、其他 1、本场比赛,自愿参加、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2、组委会为参赛选手赠送一份参赛日保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人身意外医疗保险,保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身故保险,出险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建议参赛运动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己购买更高保额的保险。 3、所有参赛者都必须仔细阅读,如实、完整、清楚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其条款,并签名确认。如因填写不清楚造成的组别不正确或保险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各队的领队负责协调处理。 4、本年度比赛使用电子计时,请参加个人赛选手每人交纳200元押金,赛后现场退还,如有遗失,现场赔偿800元。 5、本竞赛规程总则解释权归环青海湖自行车联赛组委会。 十二、附件 附件一:比赛日程表 环青海湖自行车联赛厦门站(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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