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辆“小黄车”在西城时代广场遭“黑手”,一辆被火烧,一辆被推进河道。接到举报后,ofo昆明方面报警。昨日,海源派出所破获该案,两名15岁的未成年“始作俑者”在海源派出所接受了警示教育,并将充满悔意的保证书交到ofo昆明负责人手中。两个“熊孩子”的父母为他们故意伤害“小黄车”的行为向ofo方面赔付了共计1000元的车损费。 “受伤”的两辆“小黄车”已经从事发现场消失,ofo方面表示完全寻不到这两辆车的踪迹。根据举报人向ofo昆明提供的图片显示,遭到火烧的一辆小黄车当场“扑街”,后轮烧得焦黑。 “我们不想给这两个孩子造成太大的心理负担,但我们觉得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是很有必要的,也希望能通过此次事件,向大众呼吁文明出行。”ofo昆明负责人表示。 这并非首起未成年人蓄意破坏共享单车的事件。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寒假,居住在永昌小区的市民李顺林就发现,小区里的几张“小黄车”被几个刚上初中的娃娃掀去了坐椅。 无论是将座位撬下或是故意扯脱车链,这些“熊孩子”不知道的是,尽管由于未成年,他们故意损毁共享单车的行为受到的仅是警示、教育,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好消息是,眼下ofo昆明正与昆明市委共青团积极接洽,希望双方未来能就未成年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展开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