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瓯海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瓯海区委宣传部 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 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 温州市自行车发展协会 三、协办单位 瓯海区自行车协会 四、冠名单位 温州市雏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五、赞助单位 六、媒体支持 网站、电视、报纸、电台等国家、省、市等各级媒体。 七、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11月27日(周日)。 比赛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 八、比赛路线与赛道 1、比赛路线:泽雅镇政府(泽雅中学出发)--李降垟(起点)---麻芝川---林岙---绕泽雅湖(一圈)---吴坑桥头--唐宅—竹坳头(往龙井寺方向)--北林垟路口—陈北线---金刚尖滑草场停车场(终点)全长38公里(见附图)。 2、赛道路况:全程柏油路面或水泥路,平均宽度8米,爬升780米,平均坡度3.5%。 九、比赛项目、组别设置、人数限制 1、男子公路组:18至55岁(1961至1998年);限定150人 2、男子山地精英组:18至36岁(1980至1998年);限定150人 3、男子山地大师组:37至55岁(1961至1979年);限定150人 4、市民体验组:18至55岁(1961至1998年);限定50人 十、参赛资格 1、国内外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均可以报名参加。 2、参赛者应长期从事自行车锻炼,必须具备良好的适合本次比赛的健康状况,比赛组织方有权禁止不适合比赛的选手参加。 3、参赛选手年龄限制为年满18周岁,并小于55周岁。具体报名参照组别设定的年龄为限。 4、市民体验组限温州市常住居民报名参加,男女不限。 十一、比赛器械及参赛规则 1、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的特定规则。 2、所有参赛选手需自备比赛器材,并需经检录合格后才能参加比赛。其中公路车胎径宽度不得小于19C。山地车轮径不得小于26英寸,轮胎宽度必须是≥1.75英寸齿胎,光头胎禁止参赛。 3、选手们终点冲刺时禁止双手离把、S形骑行、身体接触等危险动作,在比赛途中,所有参赛车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冲撞、排挤、作弊、恶意干扰等违规动作。如出现违规行为,裁判委员会将取消其比赛成绩。 4、运动员必须将号码布正确佩戴在腰部后背两侧,号码牌固定在车把正前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号码布与号码牌进行裁剪,如有发生将取消其比赛成绩。 5、每位运动员本次比赛只能限报其中一项,不得多报。所有参赛人员只有完成全程比赛后,才计取比赛成绩。如比赛中有违规及危险骑行动作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或作停赛处理。 6、本次比赛为单程赛,中途不设补给点,不设队车跟随,不设公共器材车,大会现场不设技术服务,不受理车辆维修调试工作。 7、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后脚架、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物品。 8、赛前60分钟运动员本人须戴好头盔、手套等安全护具,按照规定正确佩戴身体号码布,到报到处签到,接受赛前检录。否则,不允许比赛。比赛出发前15分钟停止检录。 9、考虑到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为了赛程顺利,按照比赛实际进程,裁判有权设定比赛关门时间点。 10、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在中途设立比赛终点或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11、车把两端必须安装端塞,保持平整;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12、对比赛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任何解释的理由。 十二、参赛要求和报名时间、参赛名额限制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具备熟练掌握自行车运动骑行技术、身体健康并符合参赛组别年龄要求的人员。 2、出具社区以上医疗机构的健康体检证明。 3、参赛选手本人必须签订参赛免责书。 4、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20日。 5、报名总人数上限为500人,具体参照各组别限额,额满不再接受报名。 6、所有参赛人员以团队形式组队报名,每队至少3人参赛,每支队伍运动员限报8名。 7、各参赛队在指定时限内须将报名表发送到官方指定报名邮箱,由大会报名办公室统一整理、审核、公布;报名邮箱:2810820541@qq.com。 8、市民体验组车辆不限(不得使用带有电动或是助力的车辆),起点设李降垟,终点设吴坑桥,全程20公里,录取前20名作为参与奖(具体录取男女组比例视报名情况另定)。 十三、参赛费用 1、参赛运动员交参赛费100元/每人(体验组不收参赛费)。 2、组委会为参赛者统一购买比赛当天意外保险、统一提供比赛当天中午自助餐(体验组不安排午餐),用餐地点设金刚尖滑草场餐厅内。 3、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指定住宿酒店:温州市繁诚大酒店(费用自理),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温州南动车站、温丽高速娄桥出口斜对面(蔬菜批发市场综合楼),酒店联系人:林经理,联系电话:13957720890,0577—88812123。 4、参赛者、随队后勤人员其它时间的餐食和交通费均自理,后勤人员如需要安排比赛当日中餐,请将名单在11月20日前发邮件告诉组委会并汇款缴费50元/人,汇款方式同参赛费,注明后勤人员餐费。 5、请各参赛团队将参赛费统一汇款到组委会指定账号,保存好汇款凭证。 6、组委会以实际收到参赛费作为参赛队报名成功依据。 7、所有参赛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8、参赛费汇款信息: 汇款账号:工商银行卡号:6222081203004418014 户名:郑津津 支付宝帐号:13857798936 郑津津;汇款时请注明:XX队瓯海参赛费。 十四、赛事组委会报名联系人 9、①报名联系人: 0577-88697866 杨先生 工作时间:9:00-18:00,报名邮箱:2810820541@qq.com; ②瓯海区体育局联系人:0577-86289934夏先生。 十五、相关责任 1、赛事组委会统一给所有的工作人员、运动员购买比赛当天人身意外保险。 2、自行车比赛是一项具有潜在危险的活动,可能会导致受伤。每个参加比赛的选手意味着已经完全了解这项活动会带来的危险,并不限于如下伤害:和机动车、车手和行人相撞,或者由道路状况、障碍引发的事故。 3、参赛人员必须保证,没有危及本人和其他参赛者人身安全的健康问题。个人自行车的机械安全和养护由选手自己承担所有的责任。 4、所有参赛人员须在报名同时提交《安全免责声明书》。 十六、报到 1.参赛选手于2016年11月26日下午13:30—19:00到组委会指定酒店:温州市繁诚大酒店报到,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温州南动车站、温丽高速娄桥出口斜对面(蔬菜批发市场综合楼)。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身份,出示汇款凭证,上交免责书;领取比赛物料。 2.各参赛单位可以按组委会协议价(158元/天)办理住宿(含早餐);另外酒店提供温州南(动车站)的接送服务,如需要请提前联系酒店,酒店联系人:林经理,联系电话:13957720890,0577—88812123。 3.领队与技术会议于2016年11月26日晚上19:00召开,会议地点报到时告知。所有参赛团队的领队或教练必须参加会议。 4.11月27日上午9:00在泽雅中学进行开幕式(所有选手必须参加开幕式,不参加开幕式视为放弃比赛)。 十七、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男子公路组录取前30名。1至3名颁发奖金、奖杯、证书。4至10名颁发奖金、证书。11至30名到领奖处,凭身份证领取奖金; 男子山地精英组录取前20名。前1至3名颁发奖金、奖杯、证书。4至10名颁发奖金、证书。11至20名到领奖处,凭身份证领取奖金; 男子山地大师组取前20名。1至3名颁发奖金、奖杯、证书。4至10名颁发奖金、证书。11至20名到领奖处,凭身份证领取奖金; 市民体验组设立参与奖,完成比赛全程的运动员共取20名(男女比例视报名情况另定)为本次比赛的参与奖。 各组别名次录取奖励见名次录取奖励对照表,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全程者均获完赛纪念牌。 各组别比赛名次录取奖励对照表 十八、赛事裁判、仲裁 1、本次比赛的裁判团队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调派。 2、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成绩公布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述材料(照片,视频等),并缴纳500元申诉金,成功则退回申诉金,维持原判,则没收申诉金,不再受理申诉。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技术会议上统一布置执行。 十九、赛场交通提示 (一)自驾车 1.周边市县:沈海高速、诸永高速、金丽温高速,驾车到金丽温高速仰义枢纽,藤桥方向出口下高速,前往泽雅中学。 2.市区:经温瞿公路,过天长岭隧道,到达泽雅中学;或上金丽温高速,到仰义枢纽,藤桥方向出口下高速,到达泽雅中学。 (二)动车 乘动车到温州南站,沿宁波路、温瞿公路,过天长岭隧道,经泽雅大道,到达泽雅中学。 二十、其他事项 1.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或统一技术会议上公布。 2、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赛 程 安 排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