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草原休闲体育大会 草原牧村自行车穿越赛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兴安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兴安盟体育总会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内蒙古自行车运动协会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4日 地点:兴安盟科右中旗 五、参加范围 (一)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组成代表队参赛,内蒙古自行车运动协会组织爱好者群体参加。 (二)特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总会及自行车运动协会组织爱好者群体参加。 (三)其他特邀自行车运动团体组织的参加群体。 六、比赛项目 山地自行车个人赛 七、参加办法 (一)选手资格: 1.报名选手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5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允许参加自行车比赛的全国范围内的普通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专业运动员退役满3年(含3年)以上者。 3.每位选手只允许在一个队内报名参赛。 (二)本次比赛报名人数:男子组限定150人,女子组限定60人。 (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年龄以(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且保额必须达到20万元以上。已办理保险者,报名时必须提供投保凭证,否则不予报名;未办理保险者,须从大会指定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费20元,保额20万元,投保日期为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6日。 保险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联系人:杨堃电话:15335588333 汇款账号:工行新城东街支行6222080602001798701 (五)参赛运动员应了解并预判比赛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自愿参赛,并在报到时填写自愿参赛责任书,自行承担参赛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意外责任。 (六)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糖尿病患者,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八、比赛办法 本次比赛为单日赛,比赛时间为8月14日。 (一)报到时间:8月13日 (二)检录:8月14日7时30分—8时00分,运动员凭参赛号码和车牌号码检录,检录内容包括车辆检查及车手检查。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装配车辆、穿戴服装配饰,检录通过后进入等候区;检录不合格不允许参赛。 (三)出发时间: 8月14日早上8:15 (四)比赛设关门时间,关门时间为第一名运动员到达终点比赛成绩的20%,超时将强制收容。组委会也可能根据赛事具体情况调整关门时间。 (五)赛程按公布的路线进行,沿赛道指示或专人指路方向骑至终点。 (六) 装备要求: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比赛使用国际自盟允许参赛的山地车,且必须使用1.90英寸(含)以上有齿外胎、带功能正常的减震器的山地 车(光头胎、浅细花纹胎、减震功能失效的前叉禁止参赛)。副把、车支架、锁和其他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在比赛前必须拆除,赛前大会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 格检查,检查通过方可参加比赛;自检查通过后至比赛中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牌,不得裁剪、涂改等,一经发现,取 消比赛成绩。选手不得携带金属配饰、玻璃制品等可能会导致伤害的物品。 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或有伤风化的自行车以及服装、配饰的不允许参加比赛。 (七)参赛者请注意自身健康状况,有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者,请勿参赛;同时请勿服用任何有可能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否则责任自负。 (八)参加者承诺遵守比赛的各项规定,遵守竞赛道德。 所 有参赛人员依据本规程参加比赛,表明了解参加本次比赛可能存在的由自身身体、技能、赛道、车辆、其他参与者、运动项目特点等以及不限于此的各种风险,由此 风险可能造成的财产与人身损失、损害等完全由保险公司和参赛者本人承担。参赛者本人承诺不向组委会等追偿,其中符合保险承保范围的由保险公司与参赛者直接 处理相关事务,组委会不参与保险业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自愿参赛责任书于报到当日现场填写并印有本人指纹,未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的,不允许参赛。 (九)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选派;裁判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与承办单位商定。 九、奖励办法 (一) 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奖金,录取名次以实际参赛人数计算。男子组录取比例为20%,第一名奖金3800元,第二名奖金2800元,第三名奖金1800元, 第四名奖金1000元,第五名奖金600元,第六名至第十名奖金300元,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奖金100元。女子组录取比例为33%,第一名奖金3000 元,第二名奖金2000元,第三名奖金1000元,第四名奖金800元,第五名奖金500元,第六名至第十名奖金3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奖金100 元。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申诉和纪律 (一)选手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骑行路线行驶,一经发现参赛选手有换人、换车、搭车、抄近道、牵引等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该选手比赛成绩,同时实名通报违规者,两年内禁止参加比赛。 (二)当其他队员超车时,应为超车队员让出左侧赛道,不许故意阻挡,终点前三百米内不允许曲线骑行。 (三)禁止车手间直接或者间接的拉拽、挤靠和推搡等危险行为。 (四)不论任何原因,如果车手离开了指定路线,该车手必须从下道处的同一地点返回骑行路线。 (五)在比赛期间,车手不得出现无礼、辱骂及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六)当有一名或几名队员在开赛时由于组委会认可的突发的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处于不利状况时,比赛可以重新 开始计时。 (七)骑行队员可以对在比赛中使自己处于不利情况的行为向裁判提出申诉,但该队员必须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和有力证据。申诉处理由仲裁委员会负责,一经仲裁即为最终裁决。 (八)运动员违反参赛规定和纪律的,依照罚则予以警告、罚款、取消成绩、禁赛等处罚。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联系人:青格乐图 联系电话:13847944992 电子邮箱:281818342@qq.com 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 (二)报到 报到时间:2016年8月13日 报到地点:科右中旗文体广电旅游局 报到所需材料:报到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保单,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比赛。报到同时签署参赛责任书。 兴安盟科右中旗文体广电旅游局联系方式 地点: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霍林河大街 邮编:029400 电话:0482-4121819传真:0482-4121819 邮箱:kyzqtyj@126.com 负责人:康金友 联系人:赵光迪15034824565 苏雅婷13514824100 (三)大会统一组织接送站,具体安排如下: 根据参会人员到站日期、时间,派车辆到乌兰浩特、通辽接送飞机、火车(主要接送组委会、竞赛组人员,各代表队如需要接送请提前联系,产生的一切经费代表队自理)。 负责人:康金友 联系人:赵光迪15034824565 苏雅婷13514824100 (四)参赛运动员请至少提前两周预订往返机票、车票及酒店,以免延误比赛。 十一、赛事经费 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用,仅收取赛事保证金100元/人,如未违反赛事相关规定,赛后直接将赛事保证金退还。参赛人员差旅费自理,食宿费享受大会统一优惠价格。 十二、赛事信息发布 参赛运动员请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网站及微信,相关赛事信息会及时在以上平台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网址:http://www.nmgtyzh.com/index.html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官方微信平台:neimenggutiyuzonghui 十三、报名一经确认,参赛项目和其他一切个人信息均不得更改。如遇天气变化等不可抗因素,组委会有权调整比赛方案。 十四、本次大会的口号是:相约美丽草原,共享休闲体育。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