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类型:公路赛 一、主办单位:汉源县体育局 承办单位:汉源县风行黎州自行车运动协会 二、比赛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30正式比赛 (8点:30—9:10为检录时间,过时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比赛路线及颁奖地点 1、比赛线路:汉源县环湖路金鑫大酒店(起点)——环湖路——108线流沙河大桥——306线——炒米岗隧道——大树大渡河大桥——大树集镇葡萄采摘园(终点);全程25KM。 2、颁奖地点:大树集镇葡萄采摘园主会场 四、参赛人员:各自行车爱好者(注:本次比赛只接受团队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项目设置:青年男子组 中年男子组 女子组 六、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自行车运动,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的自行车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青年男子组参赛年龄为18—35周岁(1981年7月22日—1998年7月22日之间出生);中年男子组参赛年龄为35—55周岁(1961年7月22日—1981年7月21日之间出生);女子组参赛年龄为18—50周岁(1966年7月22日—1998年7月22日之间出生)。 2、有下列疾病患者不得参加比赛:先天性和后天性哮喘病患者;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七、竞赛办法及规则 (一)参赛选手自行准备比赛器材与安全护具并保证其安全性,并全程穿戴由主办方提供的运动纪念衫和号码薄。 (二)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的《自行车竞赛规则》 (三)自行车种类:此次比赛限定山地自行车参加,所有参赛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脚撑、锁和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在比赛时必须移去,否则取消比赛资格(注:山地自行车规格为26寸,不得使用平把公路车及29寸山地车,轮胎规格为26×1.90以上带齿外胎且不得使用山马胎眼镜蛇外胎,使用车辆必须带前避震车辆)。 (四)选手不得自行裁切、折叠号码牌。 (五)选手需依照比赛的路线骑完全部比赛距离。如果选手一旦离开了比赛路线,则必须从离开地点返回比赛路线方能继续比赛,否则算作自动弃权。 (六)选手在比赛沿途不能寻求和接受任何人包括其他的选手任何技术帮助(补给点外饮用水、食物补充,维修帮助及零部件供给、更换比赛用车等)。 (七)在比赛期间, 选手不得使用无礼或辱骂性语言、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行为、不得有对工作人员的无礼或藐视竞赛规则的行为。 (八)所有选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做到行为举止有礼貌,允许更快的运动员超越而无阻挡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成绩,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九)所有参赛选手应爱护环境,只在比赛路线上骑行。选手应避免污染环境的行为,不留下任何杂物或四处乱丢东西。 (十)严禁在比赛路线上或靠近比赛路线的地方丢弃任何种类的玻璃器皿。 (十一)听从赛会工作人员的指挥,服从裁判,对成绩有异议,需在比赛完后30分钟内向仲裁组提出,由仲裁组进行裁决。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结果。 (十二)处罚:如参赛选手有如下行为将判罚取消比赛成绩: 1、自行裁切、折叠号码牌 2、非法修车、换车、未经许可的补供及来自外界的任何帮助。 3、拉运动服、推或拉其他选手(无论是给予还是接受)、依靠其他选手间的不正当的帮助。 4、任何选手在最后冲刺中阻挡、对其他选手有限制其运动意图的不道德行为,采取抄近道、替代其他选手、在最后冲剌中双手撒把。 5、不礼貌的行为或污秽的语言、对裁判、工作人员或观众无礼。 6、选手之间、同组织机构的成员或同公众打架。 7、对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理由。 八、报名方式 各参赛团体务必于7月18日12点前到汉源县风行黎州自行车运动协会(滨湖大道三段98号美利达专卖店)报名,县外参赛队员可传真或电子资料报名。联系电话:蒋普光13795869822 QQ:604292071 九、费用 所有参赛运动员食宿、差旅费等费用自理。 十、名次录取 1、各组别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取前8-10名进行奖励(各组别报名人数50名(含50名)以上取前10名进行奖励;不足50名,取前8名进行奖励)。 2、奖金设置: 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500元,第七名至第十名: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