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均以多日分段赛方式进行。竞赛操作依照中国自协最新《自行车比赛规则》和国际自盟(UCI)制定的规则执行。 (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体育竞赛管理部门委派,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竞赛规则执行。 (三)严禁各参赛车队车辆上道随意伴随比赛。竞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将给各参赛队提供维护车,暂定两个车队一辆维护车。 (四)比赛设关门时间,具体办法在技术会议上公布。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办法 1.完成全部赛程的运动员/队方可进行个人总成绩和团体总成绩、及冲刺总成绩的排名。未完成全部比赛的运动员/队在之前已获得奖金只能领取其1/2数额,并且不能获得其它奖励。 2.当段个人成绩排名:获得当段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10秒、6秒、4秒的时间奖励,计入个人总成绩,但不记录到团体总成绩中。 3.个人总成绩排名:每段个人成绩累计之和,时间奖励只计入个人总成绩内。如果有两人或多人的个人总成绩相同,将根据其每分段比赛的名次累加起来排列名次,如再相等,则按最后一段比赛的名次排列来决定。 4.团体总成绩排名:每段本队前三名运动员成绩累计之和。如果成绩相同,则根据以下规定排名: ①各分段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的次数; ②各分段赛中获得团体第二名的次数……,依此类推。 如果成绩仍相等,则根据该队在个人总成绩中最佳运动员的名次来决定。 任何少于三名运动员完赛的队,将被取消团体总成绩的排名。 5.冲刺总成绩排名:累计各段途中冲刺及终点冲刺所获的得分累计进行排名。每段途中冲刺的前三名分别获得5分、3分、1分;终点冲刺前10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11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如果成绩相同,则根据以下规定排名: ①分段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次数; ②途中冲刺第一名的次数; ③个人总成绩名次 为获得个人积分总成绩排名,运动员必须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跑完全程,排名才有效,否则不得获取最终排名。 (二)奖励办法 1.每天颁奖仪式奖励当段冠、亚、季军、个人总成绩冠、亚、季军、冲刺总成绩冠、亚、季军三位优胜者(只颁发冠军骑行服和冠亚季军鲜花等)。 2.当段个人成绩奖励前30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3.个人总成绩奖励前25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4.团体总成绩奖励前15名车队,颁发奖金及牌匾。 5.途中冲刺总成绩奖励前3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6.体育道德风尚奖车队、个人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牌。 7.组委会决定颁发的其它奖项。 (三)名次奖励(奖金总额30万元) 2016巴音布鲁克首届环天鹅湖公路自行车赛各赛段奖金分配表 单位:元
十一、竞赛要求 (一)本次比赛运动员用自行车为公路大组赛车。 (二)参赛运动员安全头盔、赛车、常用零部件均自备。比赛时大会提供指定公共维修车(暂定两个车队共用一辆公共器材车)。 (三)运动员比赛时须将竞赛组委会发给的号码布、号码牌、计时芯片固定在规定的位置(每个计时芯片需交押金200元,待比赛结束时退还)。 温馨提示:巴音布鲁克属高海拔地区,昼夜温差大,请提前备好御寒衣物。 十二、关门时间 在各赛段半程冲刺点处设关门点,被关门的运动员必须上收容车。关门时间根据路况难度、里程和气候条件在赛前技术会上公布。 十三、参赛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每人须缴纳400元(肆佰元整)竞赛费用。参赛运动员、领队兼教练员往返交通费、人身保险费和体检费自理。 (二)需接站的运动员,请提前将到达赛区(和静县)的航班(库尔勒机场)或车次信息报送自行车赛组委会,赛会将安排车辆接站,接机(站)费用自理。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